寫好民事起訴狀,收集好相關證據材料交被告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後七日內立案;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通知答辯;答辯狀送達原告;法院送達傳票通知開庭;開庭審理;判決;執行。【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