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借據在法律上的認定方法如下:1、結合鑑定認定;2、綜合分析判斷。【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