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責任追償權如何認定

連帶責任人若要行使追償權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須履行了義務。
2、須其他連帶責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責任,即因該連帶責任人的履行行爲,使主體債務人的債務全部或部分消滅。
3、須該連帶責任人履行義務超過其應當分擔的部分,未超過的,不能行使追償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條【連帶責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
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
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連帶責任追償權如何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