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債務與合夥債務的清償順序

在現實社會經濟中,往往同時存在合夥債務和合夥人個人債務,這時如何確定清償這兩種債務的先後順序,這是司法實踐中必然面臨的問題。對此問題各國法律存在兩種不同的立法例:大陸法系國家在傳統上採取並存債權原則;英美法系國家多采取雙重優先權原則。 並存債權原則,是指合夥債權人就合夥財產優先受償,不足部分,與合夥人個人債權人就合夥財產共同受償,彼此清償效力不分先後順序。雙重優先權原則,是指合夥人個人債權人優先於合夥債權人從合夥人個人財產得到滿足,合夥債權人優先於合夥人個人債權人從合夥財產中得到滿足。

個人債務與合夥債務的清償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