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債權債務糾紛起訴流程

1、提交訴狀申請立案
債權人可以寫一份起訴狀然後遞交到法院立案廳進行立案。
2、法院發出受理通知
在法院立案之後,人民法院會對債權人發出受理通知。
3、法院組織雙方交換證據、被告遞交答辯狀
債權人和債務人交換雙方的證據,債務人就債權人的訴求作出應答。
4、開庭審理、質證、辯論
上述程序進行完之後,雙方只需等待開庭,然後參與審判即可。

民間債權債務糾紛起訴流程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形式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