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能爲代當事人處理債務嗎

發生了債務糾紛,是可以委託律師代爲處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七條
無訴訟行爲能力人由他的監護人作爲法定代理人代爲訴訟。法定代理人之間互相推諉代理責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爲訴訟。
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爲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爲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律師能爲代當事人處理債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