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債權轉讓通知方式有哪幾種

1、書面通知
債權轉讓的通知應當採用何種方式,我國民法典並未做出規定,口頭、書面及其他形式均可作爲債權轉讓的通知方式。口頭形式雖然簡便易行,但因證據不易保留,一旦發生糾紛,取證較爲困難,一般應以書面形式爲妥。
2、簽訂債權轉讓協議
債權人、受讓人、債務人共同訂立債權轉讓協議書,債務人在債權轉讓協議書籤字蓋章,可以認爲債權人已盡債權轉讓通知義務。
3、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適用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受讓了商業銀行鉅額債權,債務人衆多,在通知債務人上壓力很大的情況。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受讓國有銀行債權後,原債權銀行在全國或者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發佈債權轉讓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債權人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通知義務。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生活中債權轉讓通知方式有哪幾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