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要什麼條件

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條件是針對不同的主題,需要滿足的條件也不相同。不管是文字作品、音樂作品還是計算機軟件,其實都是可以申請著作權的。
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條件大集合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條件一:鑑於著作權保護的是表達形式,故要求申請登記的軟件應當由計算機程序(源程序或者目標程序)和與其有關的文檔組成。
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條件二:登記的軟件是由開發者獨立開發並已固定在一種有形載體上的軟件。即:軟件應當是已經固定了表達形式並在存儲介質上(如:打印紙、軟盤、硬盤、EPROM或者ROM等)的軟件。
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條件三:要求申請登記的軟件應當是發表過的。所謂發表是指:軟件權利人以包括用出售或其它提供製件的辦法向公衆發行軟件,或者爲了進一步發行複製品的目的而公開展示軟件。僅僅在本單位內部使用該軟件不屬於發表,透過鑑定的軟件和在科技成果研討會等單純以學術性講座爲目的形式介紹軟件不屬於發表。
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條件四:要求申請登記的軟件應當是一個獨立開發完成的軟件。即:一項軟件著作權的登記申請應當限於一個獨立發表的、能夠獨立執行的軟件。如:基於一個軟、硬平臺之上能夠獨立使用、能夠實現一定功能和性能的軟件。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五條

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要什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