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申請登記有哪些要求

我國實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制度。因此,要想保護自己計算機軟件的話,就必須要按照規定辦理著作權的登記,這樣才能獲得法律的保護。而在申請辦理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時候也有一些具體的要求,那麼軟件著作權申請登記有哪些要求?下面本站小編爲您做詳細解答。

軟件著作權申請登記有哪些要求

一、軟件著作權申請登記有哪些要求

(1)鑑於著作權保護的是表達形式,故要求申請登記的軟件應當由計算機程序(源程序或者目標程序)和與其有關的文檔組成。

(2)登記的軟件是由開發者獨立開發並已固定在某種有形載體上的軟件。即:軟件應當是已經固定了表達形式並在存儲介質上(如:打印紙、軟盤、硬盤、或者ROM等)的軟件。

(3)要求申請登記的軟件應當是發表過的。所謂發表是指:軟件權利人以包括用出售或其它提供製件的辦法向公衆發行軟件,或者爲了進一步發行複製品的目的而公開展示軟件。僅僅在本單位內部使用該軟件不屬於發表,透過鑑定的軟件和在科技成果研討會等單純以學術性講座爲目的形式介紹軟件不屬於發表。

(4)要求申請登記的軟件應當是一個獨立開發完成的軟件。即:一項軟件著作權的登記申請應當限於一個獨立發表的、能夠獨立執行的軟件。如:基於某個軟、硬平臺之上能夠獨立使用、能夠實現一定功能和性能的軟件。

二、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軟件範圍

《登記辦法》確定的可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軟件範圍是:原創軟件,軟件的修改本,合成軟件(又稱集成軟件)。

(1)原創軟件的登記。原創軟件是指軟件開發者透過最初始的開發活動完成的軟件,而不是在已有軟件的基礎的透過對原有軟件的“二次開發”活動所產生的軟件。

(2)“二次開發”軟件的登記。“二次開發”的軟件是指軟件開發者透過合法的開發活動,在原有軟件的基礎上完成的新軟件。軟件的修改本或者合成軟件均屬“二次開發”的軟件。

軟件的修改本是指:對原有軟件進行修改後所形成的在功能或性能方面得到重要改進的新軟件。

合成軟件是指:根據特定要求選擇若干軟件或若干軟件的部分模組彙集編於軟件著作權登記的範圍。

對計算機軟件進行登記,是保護相關權利比較好的方法,具體的要求與範圍,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詳細闡述,希望對你有所幫助。但需要注意的是軟件著作權登記是一件非常複雜的法律程序,軟件企業可以委託專業知識產權律師專門辦理相關事項,這樣能夠更好的辦理軟件著作權的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