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侵犯商標權的商品應負怎樣的法律責任?

一、賣侵犯商標權的商品應負怎樣的法律責任

賣侵犯商標權的商品應負怎樣的法律責任?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應當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銷售金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應當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明知”:

(一)知道自己銷售的商品上的註冊商標被塗改、調換或者覆蓋的;

(二)因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受到過行政處罰或者承擔過民事責任、又銷售同一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

(三)僞造、塗改商標註冊人授權檔案或者知道該檔案被僞造、塗改的;

(四)其他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情形。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銷售侵犯商標權的商品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及如何承擔責任,要根據具體的案情來判斷。更加詳細的法律問題,比如侵犯商標權的賠償金額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在線律師,我們將竭誠爲您服務,爲您爭取最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