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申請註冊形式審查內容有哪些

一、商標申請註冊形式審查內容有哪些

商標申請註冊形式審查內容有哪些

(一)、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義申請商標註冊的,審查以下申請書件:

1、加蓋申請人公章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2、商標圖樣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爲長和寬不小於5釐米並不大於10釐米。若指定顏色,則爲彩色圖樣5張,並附黑白墨稿一張。

3、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並出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如不能出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申請人的營業執照複印件須加蓋申請人印章。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4、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其複印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5、如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爲商標註冊的聲明檔案。

(二)、以自然人申請商標註冊的,審查以下申請書件:

1、申請人簽名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2、商標圖樣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爲長和寬不小於5釐米並不大於10釐米。若指定顏色,則爲彩色圖樣5張,並附黑白墨稿一張。

3、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本人的身份證或護照的複印件,並出示身份證或護照的原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和申請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4、如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爲商標註冊的聲明檔案。

二、商標註冊實質審查內容

變更申請在書式審查合格並按規定交納了商標規費後,進入實質審查階段。實質審查主要是審查申請書填寫的變更前名義與商標局檔案登記的註冊人或申請人名義是否相符,變更申請是否符合《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申請變更的商標或申請是否爲有效註冊商標或有效申請、在先是否被司法機關查封或辦理了質押登記等。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稱或者地址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將其全部註冊商標一併變更;未一併變更的,視爲放棄變更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對於尚未獲準註冊的商標申請,法律並未要求一併變更,但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註冊申請與已申請變更名義的商標如果存在相同或近似的情況,應該一併申請變更,否則商標局可能駁回該註冊申請。

對註冊商標的變更申請,經審查符合規定的,商標局發給註冊人相應的變更證明,並予以公告;對註冊申請的變更申請,經審查符合規定的,商標局發給申請人變更申請覈准通知書

商標商標是屬於一個企業公司形象的代表,一個知名的商標是可以作爲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的,所以說對於商標的保護是非常重要的,商標想要受到法律的保護就需要進行註冊,然後會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