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確認商標無效堤起的行政訴訟多久結束?

一、對確認商標無效堤起的行政訴訟多久結束?

對確認商標無效堤起的行政訴訟多久結束?

需要看案件的,實際情況,這個比較簡單的話就走簡易程序,一般情況是三個月。

1、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的,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2、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並限期提出答辯,可以辦理商標無效宣告答辯業務;

3、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在9個月內做出維持註冊商標或者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裁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3個月;

4、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訴後,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爲第三人蔘加訴訟。

二、類型

(1)違反絕對拒絕註冊理由。註冊商標具有下列四種情形,由商標局宣告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無效。

①違反《商標法》第10條:

②違反《商標法》第11條:

③違反《商標法》第12條:

④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註冊的。(如虛構、隱瞞事實僞造材料等)

(2)違反相對拒絕註冊事由。註冊商標具有下列七種情形,自商標註冊之日起5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對於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權人不受5年的時間限制。

①違反《商標法》規定,侵犯未註冊馳名商標的:

②違反《商標法》規定,侵犯註冊馳名商標的:

③違反《商標法》規定,因業務關係搶注未註冊商標;搶注被代理人的商標的:

④違反《商標法》規定,商標含有虛假地理標誌的:

⑤違反《商標法》規定,與在先註冊或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近似:

⑥違反《商標法》規定,違反以先使用爲補充的先申請原則:

⑦違反《商標法》規定,侵犯在先權利;以不正當手段搶注知名未註冊商標:

在註冊企業時也可以按照自身的要求來註冊企業商標,在商標註冊時也是需要按照規定對商標進行公示,在公示期間如果有任何異議時也是不可以審批透過的,如果當事人是使用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商標,其他人也是可以對其提起訴訟,申請商標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