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無效宣告的時間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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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無效宣告的時間流程是怎樣的

一、商標無效宣告的時間流程是怎樣的

申請商標權無效的流程

對應於商標權不同的無效情形,商標權無效的程序亦有所不同。

(一)對於註冊商標有明顯瑕疵的商標權無效程序有兩種:

1、商標局可依職權主動撤銷該註冊商標;

2、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

(二)對於不當註冊的商標,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自商標註冊之起五年內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對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三)對於註冊商標爭議的,在先註冊商標權人可自被爭議商標覈准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撤銷在後註冊的商標。

對覈准註冊前已經提出異議並經裁定的商標,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申請裁定撤銷這一註冊商標。

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維持或者撤銷註冊商標的裁定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爲第三人蔘加訴訟。

二、拓展知識

商標局主動宣告無效,主要是因爲在使用過程中被發現存在違反絕對禁止條款。例如與國旗近似等。

根據現實案例,無效宣告主還可以應用在以下場景:

1、商標進入初審公告後,會留3個月的時間,如果沒有人異議就進入下一個階段。但是現實情況是,有些圖形商標並不容易被監測到,因此許多商標權人是過了很久才知道對自己不利的商標被透過了。這種情況下,可以提起無效宣告。

2、在申請註冊商標過程中,發現相同類似商品上已經有他人註冊商標存在,選擇以無效宣告方式排除障礙。不過提起無效宣告一般需要擁有在先權利,因此這種情形也不一定能夠成功。但是,如果是同一家公司,想在原來商標的基礎上申請新的商標,直接申請會被自己的商標近似駁回,這種情況下就需要對原商標進行無效宣告。

綜上所述,及時的去進行商標註冊也是爲了維護自己的權益不受他人的侵犯,而在發現商標被搶注的情況那麼還是可以到商標局去申請該商標無效的,或者商標的使用期限已過,也應該按照規定的流程到相應部門去宣告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