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標權罪怎麼處罰

我國關於侵犯商標權的犯罪也是比較多的,包括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假冒註冊商標罪等等,而司法實務中針對不同的犯罪,規定的處罰標準是不同的。那到底侵犯商標權罪怎麼處罰?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侵犯商標權罪怎麼處罰

一、侵犯商標權罪怎麼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條【假冒註冊商標罪】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五條【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爲有哪些?

(一)假冒或仿冒行爲

假冒或仿冒行爲,是指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這類侵權行爲可以具體分解爲以下四種:

(1)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2)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3)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4)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第一種行爲是假冒行爲,其餘三種是仿冒行爲。假冒註冊商標是最嚴重的侵害商標專用權的行爲,情節嚴重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同商標”,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註冊商標相比較,二者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近似商標”,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註冊商標相比較,其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其各要素組合後的整體結構相似,或者其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易使相關公衆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爲其來源與原告註冊商標的商品有特定的聯繫。“類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產部門、銷售渠道、消費對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關公衆一般認爲其存在特定聯繫、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在認定商品或者服務是否類似時,應以相關公衆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一般認識綜合判斷,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可以作爲判斷類似商品或者服務的參考。

對商杯的使用,包括將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

(二)銷售侵犯商標權的商品

這類侵權行爲的主體是商品經銷商,不管行爲人主觀上是否有過錯,只要實施了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爲,都構成侵權。只是在行爲人主觀上是善意時,可以免除其賠償責任。商標法第56條第3款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三)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

這種侵權行爲是商標標識侵權的問題,包括“製造”和“銷售”兩種行爲。

(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

這種行爲又稱爲反向假冒行爲、撤換商標行爲。構成這種侵權行爲必須具備兩個要件:一是行爲人未經商標所有人同意而擅自更換商標;二是撤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進行銷售。

(五)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爲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50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的規定,下列行爲屬於“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商標侵權行爲:

1、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誌作爲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衆的;

2、故意爲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爲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3、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爲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衆產生誤認的;

4、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註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作爲商標使用,誤導公衆,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5、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註冊爲域名,並且透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衆產生誤認的。

關於侵犯商標權罪怎麼處罰的問題,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介紹,希望可以爲您提供一些幫助。侵權人構成的罪名不同,那麼所要承擔的刑事責任也就是不一樣的。如果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