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的賠償標準

根據商標侵權的問題,可以根據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討論。

商標侵權的賠償標準

首先討論什麼是商標,商標商標顧名思義,商業標誌。他是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服務者在生產和經營活動中,用於區別商品的,透過一系列文字圖形等等,所展示出來的,具有鮮明特徵的標誌,是一種現在經濟發展的產物。而在商業領,商標可以透過文字,圖形等,或者他們的組合,均可以作爲商標申請。而這些成爲商標的圖片,經過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覈准之後,便可以註冊成爲“註冊商標”,受到法律的保護。商標註冊人可以享有商標所產生的收益。

其次,商標可以帶來大量的收益,而大量的收益就會產生某些不法分子利用某種途徑,盜用或者冒用相關的商標,私自對自己的產品進行標籤,獲得非法的收益。這對商標註冊人來說是件很不公平的事情。我國法律依法保護商標註冊合法的權利,出臺了《商標法》,及行政執法若干意見等等。透過這些檔案,我們可以得知,一下幾點:

商標侵權的認定。商標侵權指的是行爲人在維京商標所有者同意時候,在相同或者想類似的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或者相近的商標,或者干涉他人合法地使用自己所註冊商標的行爲,對商標權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一系列行爲。相同或者相類似的判斷標準在於消費羣體,消費羣體在進行消費過程中是否能否一眼或者準確的辨識爲基礎,兩種商標會不會讓消費者產生混淆等爲基礎進行認定的。例如將“奧利奧”修改爲“奧俐奧”類似此種。

商標侵權的賠償。《商標法》第63條中規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依照權利人因爲侵權所造成的實際損失來進行確定。無法確定的情況下,則按照侵權人所獲得相關利益爲基礎進行判斷。均無法判定的,則按照合理的數額進行。由於司法實踐中,商標所造成的糾紛多數是涉及民法部分,不告不理是標準,同時根據誰告誰舉證的原則,商標權人應當出具所能證明自己是商標所有權人,對方所使用自己的商標並未經過自己的同意,而這種的同意,當對方採用的是相似的圖形或者文字,非法謀取利益的時候,應該要證明該商標可能造成兩個人的誤導,進而消費者錯誤購買而導致自身的利益受損。因爲,還涉及賠償具體款項的情況,所有還應注意收集對方所獲取的利益,自己所損利益的統計。這樣在當庭對質時,有證據可依,有具體的數額給法庭進行參考。

綜上,我們可以發現,商標權的侵權問題涉及多個方面多個處理。當一般的情況出現時候,聯繫先進行相關的協商,像相關的行政機關反饋,上述方法無效時,再採取訴訟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