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的預防有哪些方法?

一、商標侵權的預防有哪些方法?

商標侵權的預防有哪些方法?

商標侵權的預防有以下幾種方式:

1、以覈准註冊的商標爲準,實際使用的商標僅爲參考。

2、正確判斷近似商標和類似商品。

3、合理界定正常使用行爲。

4、商標註冊人的違法使用不影響案件定性。如未註冊標記、自行轉讓等。

5、商標侵權人的主觀故意不影響案件定性。但流通領域以及爲他人提供便利條件的,強調行爲人具有主觀因素(包括故意和過失)。

6、侵權行爲是否產生實際損害後果不影響案件的定性。

7、服務商標繼續使用問題。

連續使用至93年7月1日的服務商標,雖與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服務上已註冊商標(公衆熟知商標除外)近似的,可以繼續使用,但須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擴大該服務商標的使用地域;

(2)不得增加該服務商標使用的服務項目;

(3)不得轉讓該服務商標的圖形、文字、色彩、結構、書寫方式等內容,但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區別爲目的的改變除外;

(4)不得將服務商標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

繼續使用權人已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不得再享有該商標的繼續使用權。

1993年7月1日後使用的服務商標,無繼續使用權;繼續使用人與商標註冊的使用發生實際混淆,引起誤認的,繼續使用人應當在使用該商標時增加地理名稱標誌,以相區別。

二、如何預防商標侵權

1、認真關注商標註冊情況,注意查閱《商標公告》,發現他人申請註冊的商標與自己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應提出異議或爭議。

我國《商標法》第30條規定,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提出異議。《商標法》第41條第二款規定,對註冊不當商標或者對已經註冊的商標有爭議的,可以自該商標覈准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

2、經常進行市場調查,要求各地推銷商及分公司注意市場上同類產品企業的標識包裝,發現侵權嫌疑時,要及時加以制止,直至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設訴或向法院起訴。

3、加強商標標識的管理。

產品經消費者消費後,產品包裝等標識物可能仍完好無缺,此時一些不法之徒就會高價回收這些標識物,用以製造假冒產品。對付這種情況的最好辦法就是設計出產品經消費者消費後標識物即遭破壞的標識物,或者將商標直接標在商品上。

4、註冊防禦商標和聯合商標。

防禦商標是指馳名商標所有者,爲了防止他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其商標,而在非類似商品上將其商標分別註冊,這種在非類似商品上註冊的商標便是防禦商標。

我國《商標法》對此無明確規定。企業可以按一般商標分別在非類似商品上註冊,以防止他人利用自己知名商標的聲譽。按照國際上的慣例,此種商標一般難以註冊,但一經註冊,則不因閒置不用而被國家商標主管機關撤銷。

在當代社會對商標侵權這種行爲的話,它實際上會發生的,但是有一些人員他們在進行商標侵權的時候,主觀上是存在着故意的,所以會導致他人的財產受到重大的損失,在這種狀況之下,我們國家商標法所看到明文的對於商標的權利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