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認定馳名商標的條件

商標作爲現代經濟生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由他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成爲很多人對於商標趨之若鶩的原因之一。但是現實生活中,馳名商標的認定往往要透過一定的手續才能實現。根據2001年出臺的相關法律規定,馳名商標的認定一般有司法認定和行政認定兩種方式。

申請認定馳名商標的條件

最高院關於商標認定中的司法解釋中對於商標的認定以及管轄機構均有了明確的規定,規定表示,法院在審理相關商標糾紛的案件中,可以根據具體的情況,對所涉及的馳名商標做出司法認定,一般情況下是由中級法院進行認定,特殊情況下,如在直轄市中,有時候會由基層法院進行認定工作。

而反之,當代社會中,中國馳名商標大部分還是由工商總局中的商標局以及商標評審委員會來進行認定的。根據當事人所提交的相關申請,以及該商標的基本情況,相關行政部門會進行相關的認定工作。產生爭議的時候,行政部分會根據當事人的說明進行判斷,其是否能夠成爲馳名商標。

目前,無論是進行司法還是行政認定,均會考慮以下幾個標準:

首先是相關的公衆對於該商標的認知程度,馳名商標顧名思義,即有名的商標,其受衆需有一定的規模纔可稱之爲馳名商標,如老乾媽辣椒,徐福記的糕點等等;

其次是商標的使用持續時間,一般而言知名的商標均需要均有一段時間的積澱,因此時間也是相關部門所考慮的因素之一。

以上就是馳名商標認定的重要兩個標準,除此之外,相關部門對於商標的宣傳力度時間以及地理範圍和受保護的記錄都會進行一系列的瞭解。保證中國馳名商標的認證工作能夠公正合法的進行。

同時,中國馳名商標的認證,還會秉持以下的原則進行。

首先是域內馳名的原則。衆所周知,商標權是具有一定的地域性的,在一個國家註冊的商標,只能受到該國法律的保護,超出該國家,就得不到有效的保護。因此我們常見的,一個商標在國內很出名,但是出國以後,其知名度和影響力不足,何談馳名商標的保護呢。因此,在我國,馳名商標認定堅持的是域內性原則,又被稱之爲國內馳名原則。

其次是案情需要的原則,這點是針對司法認定製定的。在我國,商標認定很大程度上是取決於消費者的,同時對於侵權的認定有時候也是從消費者出發的。因此,對於司法認定的時候,需要根據的就是案情需要的原則進行。人民法院在審理相關的商標糾紛,商標侵權案件的時候,應當根據具體案情的需要,判定商標的認定對於商標所有者而言是否需要,其認定對於後續審理工作的進行以及相關賠償的認定是否提供了一定的憑據等等。

最後一點稱之爲主動審查的原則。馳名商標的認定相關部門應當採取的是積極主動的職權式審查。透過審查,判定申請人所提交的商標申請是否符合相關馳名商標的標準,積極的採取相應的措施對於商標的基本情況進行了解,主要審查,從而保證中國馳名商標的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