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的認定條件

馳名商標的認定條件

一、什麼是馳名商標的認定

我國《商標法》中第13條規定,如果他人把屬於商標權利人的商標作爲自己的商標,那麼權利人可以向工商局提出保護商標的請求,並提出書面申請,禁止侵權人再使用本人商標,同時要提交相關的侵權材料

1.向商標管理部門提出保護馳名商標請求後,對於屬於《商標法》中第13條的規定,商標管理部門應予受理;如果不屬於規定的情形,應根據《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做出及時地處理。

2.依據《商標法》中第13條的規定,商標管理部門應當在當事人提出請求當日起15個工作日內進行受理,將案件的全部材料向省級工商局報送,省級工商局最後報送給國家商標局這樣一個程序。

3.依據《商標法》中第13條和《商標法實施條例》中第45條的有關規定,如果被國家商標局認定爲馳名商標,那麼要對案件作出相應的處理。

4.如果當事人向工商局提出商標保護的申請,並且該商標申請曾經被我國有關的主管部門認作馳名商標、並予以保護的案件,如果此次案件和曾被保護的商標申請案件相同,並且侵權人對該商標馳名認同,或雖然有異議,但提供不了證據材料的,那麼,工商局就會對案件作出處理和裁定的決定。但是,如果此次申請和曾被認作馳名商標的保護範圍不同的話,或是侵權人對該商標馳名存在異議,並且能提供證據材料,那麼依照上面的程序申請,國家商標局或評委會會對該商標進行重新的認定。

二、馳名商標的認定條件有哪些

企業如果申請馳名商標,那麼該商標應該是經過少工商局認定的在省內比較著名的商標。也就是說商標一定要信譽好,有較高的知名度。

根據《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的規定,能達到標準的條件有:

1.要看在我國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的銷售量多少和銷售區域的大小。

2.在國外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的銷售情況和銷售區域的大小。

3.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的告訴發佈情況。

4.最早使用該商標的時間,以及連續使用該商標的時間。

5.在國內外該商標的註冊情況

6.還要看近3年來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在年產量、利潤、市場佔有率和銷售額等的經濟指標,還在該商標在我國同行中的排名情況。

7.還有該商標馳名的其他相關證據。

三、馳名商標的認定程序

企業在進行馳名商標的認定時,需要提交相應的申報材料:商標認定馳名商標的申請報告,提供其商標權益被侵權的證據,填寫真實的馳名認定申請表和相應的材料。主要有:

1.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

2.申請人如果委託代理機構進行代理,要提供給代理機構有申請人簽字或蓋章的委託書,或是二者之間籤的委託協議或合同。

3.近3年來使用l了該商標的商品、服務的經濟指標。

4.國內外使用該商標的商品或服務的銷售、經營、區域情況。

5.國內外該商標的註冊情況的證明。

6.近幾年來該商標的廣告發布情況說明。

7.該商標第一次被使用的時間,以及被連續使用的期限。

8.能證明該商標馳名的其他有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