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馳名商標的條件及標準

隨着人們品牌意識的不斷增強,馳名商標這一概念便出現了,那麼,什麼是馳名商標?認定馳名商標的條件什麼?有哪些標準?認定馳名商標應該考慮哪些因素?下面,本站小編爲你詳細介紹。

認定馳名商標的條件及標準



一、馳名商標的認定條件

認定馳名商標的前提條件是商檔所有人要有法律訴求,需要相關部門以其擴大保護。然後根據《商標法》第14條的因素來進行認定。

1、相關公衆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2、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3、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

4、該商標作爲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5、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二、馳名商標的認定標準

根據中國《商標法》的規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相關公衆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

(四)該商標作爲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在認定馳名商標時,應當綜合考慮以上各項因素,但不以該商標必須滿足該條規定的全部因素爲前提。

相應的,以下材料可以作爲證明商標馳名的證據材料:

(一)證明相關公衆對該商標知曉程度的有關材料;

(二)證明該商標使用持續時間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使用、註冊的歷史和範圍的有關材料;

(三)證明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的有關材料,包括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的方式、地域範圍、宣傳媒體的種類以及廣告投放量等有關材料;

(四)證明該商標作爲馳名商標受保護記錄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曾在中國或者其他國家和地區作爲馳名商標受保護的有關材料;

(五)證明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據材料,包括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產量、銷售量、銷售收入、利稅、銷售區域等有關材料。

經行政認定的馳名商標累積至目前已接近1000件。

法院認定馳名商標的,應當依照以上認定馳名商標的五個因素進行。當事人對曾經被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認定的馳名商標請求保護的,對方當事人對涉及的商標馳名不持異議,人民法院不再審查。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依照認定馳名商標的五個因素進行審查。

按照商標法和2001年7月17日公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2002年10月12日公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有關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商標、域名等知識產權糾紛案件中,按照個案認定、被動認定和根據案件需要認定的原則,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商標法第14條規定,對涉案註冊商標是否馳名依法作出認定並給予強有力的保護。自2001年7月至2005年10月,人民法院依法認定了“華能”、“國美電器”、“奇正”等72件馳名商標。其中,2005年1月至10月認定的42件馳名商標中,9件的權利人是外國人。

要把馳名商標當作防止不正當競爭的一種制度,而不是當作一種榮譽稱號和進行廣告宣傳的資本,更不能爲了獲得這種特殊的“資本”,弄虛作假,甚至製造根本不存在的商標糾紛,以求在訴訟中被認定爲馳名商標。馳名商標是用來維護公平競爭的,而不能把它作爲工具進行不正當競爭,這是起碼的商業準則。

以上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關於“馳名商標的認定條件及標準”的法律知識,希望能爲您提供幫助。馳名商標,是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根據企業的申請,官方認定的一種商標類型,在中國國內爲公衆廣爲知曉並享有較高聲譽。“馳名商標”持有企業的公司名以及網址域名都會受到不同於普通商標的格外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