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標侵權一般怎麼處罰

一、國際商標侵權一般怎麼處罰

國際商標侵權一般怎麼處罰

對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給以處罰。

1)責令停止侵權具體措施如下:

①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②沒收、銷燬侵權商品

③沒收、銷燬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僞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2)處以罰款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但尚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對侵權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對以上兩項處理不服的,當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什麼是商標侵權行爲

商標侵權行爲是指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這類侵權行爲可以具體分解爲以下四種:

(1)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2)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3)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4)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第一種行爲是假冒行爲,其餘三種是仿冒行爲。假冒註冊商標是最嚴重的侵害商標專用權的行爲,情節嚴重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由此可以知道,商標侵權的行爲是一定會受到處罰的,情節稍輕的情況下將會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必須要停止侵權的行爲。如果情節嚴重,將會被罰所獲利潤的五倍,因此大家在註冊商標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商標是否有侵權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