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毀約怎樣賠償處理?

一、購房合同毀約怎樣賠償處理?

購房合同毀約怎樣賠償處理?

購房合同毀約的應當根據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條款而定,對購房合同違約,違約方需支付一定的違約金。“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約定的,由違約一方因其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而向對方支付的賠償金,實際上是對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的一種補償。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爲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爲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爲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二、二手房交易賣家違約的處理辦法是什麼?

1、針對拒籤居間協議和拒收定金。如果賣家在中介處掛牌待售,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中介會先讓買家籤居間協議,由於居間協議僅有買方簽字,所以居間協議還沒有成立,賣家即使不籤,也不承擔什麼法律責任。中介應當採取反向操作的方式,即將居間協議的主要內容確定後,先讓賣家簽字,再讓買方簽字。賣家雖然已經簽了居間協議,但房價上漲後不肯收定金。通常居間協議都約定意向金在賣家簽收以後才能轉變爲定金,所以如果賣家不簽收的話,那麼意向金就不會變成定金,賣家毀約就不會受到定金罰則的處罰。中介除了採取前面所說的反向操作方式外,還應當要求賣家在居間協議中授權中介收取定金並代爲保管。這樣,中介收了定金也就等於賣家收了定金,賣家毀約就要承擔定金罰則。

2、簽訂居間協議後雙倍返還定金。通常居間協議約定爲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毀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毀約,則喪失定金。雖然房東簽了居間協議,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價漲得比較多即使雙倍返還,還是可以賺錢,所以房東寧願雙倍返還定金而不願意繼續履約。在二手房買賣中90%以上的居間協議都對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進行了明確的約定,雖然還沒有簽訂用以備案的買賣合同正式文字,但雙方透過簽訂居間協議已經成立了買賣合同關係,而不只是一個對訂立買賣合同的“預約合同”。

購房合同在簽訂時需要對違約的情況進行明確,其目的在於避免後期一方出現毀約對另一方造成損失,但具體的賠償還是需要以雙方協商來進行認定,如果一方拒不支付相關違約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訴,並舉證由法院來進行判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