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是怎麼判定的?

1、透過商標管理案件由人民法院判決中認定

馳名商標是怎麼判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2條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商標糾紛案件中,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和案件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涉及的註冊商標是否馳名依法作出認定。”

2、透過商標爭議案件由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

新規定第四條第二款:“當事人認爲他人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可以依據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並提交證明其商標馳名的有關材料。”

3、透過商標異議案件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認定

新規定第四條第一款:“當事人認爲他人經初步審定並公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可以依據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向商標局提出異議,並提交證明其商標馳名的有關材料。”

4、在認定馳名商標時要考慮的因素:

《商標法》第14條規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相關公衆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

(四)該商標作爲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