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無效的補正解釋規定是什麼?

一、商標註冊無效的補正解釋規定是什麼?

商標註冊無效的補正解釋規定是什麼?

商標註冊無效的補正解釋規定是可以向宣告商標無效的機構來進行一定的解釋,當然這樣的一種解釋的話必須要具有一些力度。

(一)當事人的基本資訊。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資訊。

(二)原告訴訟請求以及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訴法院名稱,起訴的年、月、日,起訴人簽名或蓋章。

二、個人請求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流程

1、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的,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2、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並限期提出答辯,可以辦理商標無效宣告答辯業務;

3、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在9個月內做出維持註冊商標或者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裁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3個月;

4、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訴後,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爲第三人蔘加訴訟。

三、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時間週期:

1、15天:商標所有人若收到商標無效宣告通知書,可以在15天內向商評委申請商標複審。

2、9個月:商評委應當在9個月內對複審做出決定,如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長3個月。

3、30天:若複審失敗,所有人可以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商標註冊如果要想讓它沒有效力的話,是需要有人員向商標專門的審查委員會來提出一定的申請,並且申請當中需要包括一個具體的理由和內容等,在時間方面的話也是存在着一定的限制的,比如說這個15天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