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的構成要素有哪些?

    一、商標侵權的構成要素有哪些?

商標侵權的構成要素有哪些?

    1、必須有違法行爲存在,即指行爲人實施了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行爲;

    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爲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爲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後果。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註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3、違法行爲與損害後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即指不法行爲人的銷售行爲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後果的關係。

    二、商標侵權的行爲有哪些?

    商標侵權是指:行爲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我國商標法規定了以下7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爲: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行爲;

    2.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行爲;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爲;

    4.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行爲;

    5.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行爲;

    6.故意爲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爲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爲的行爲;

    7.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爲。實施了以上行爲之一的,即構成商標侵權。需要留意的是,主觀故意並不是商標侵權的構成要件之一,是否具有主觀故意只是決定賠償額的要素。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 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 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 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商標侵權的構成要素中並不包含主觀故意的元素。也就是說,商標侵權是行爲罪,只要滿足一定的行爲,就會構成商標侵權。文中列舉的七種商標侵權行爲均不得觸犯,只要觸犯一條,無論主觀是否故意,均涉嫌商標侵權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