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公司搶注商標是否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一、代理公司搶注商標是否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代理公司搶注商標是否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不可以,一般不會觸及刑法。

證實是惡意搶注商標的行爲,他會被撤銷的。

造成的損失要另行起訴。

我國法律目前還沒有明確的界定,商標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申請商標註冊"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所謂"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就是指惡意搶注他人的知名商標。知名商標是指未經商標局覈准註冊,但有一定影響的在用商標,比如老字號、老招牌,它們大多是在歷史上因經營某一種商品而出名的店鋪或個人的名稱、姓名,直接代表着其經營的商品,在未實行商標制度的時代,這些老字號、老招牌往往代表的就是那些信譽卓著、質量上乘的商品。現在各地商家爲了招攬顧客,都爭着使用老字號、老招牌作爲商品商標,有的商家甚至透過搶先進行商標註冊獲得了老字號、老招牌的商標專用權,然後再以商標侵權起訴在先使用老字號、老招牌的其他同業競爭者,甚至是老字號、老招牌的真正擁有者,這種不正當競爭行爲就是"惡意搶注"。

二、如果別人搶注了你的商標怎麼辦?

1、對尚未註冊成功的商標,可以提出異議。

如果發現您的商標被他人搶先註冊,但搶注者的申請尚未獲得批准,可以透過提出異議的方法進行救濟。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申請商標應當先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進行初步審查,透過審查的進入公告期,公告時間爲3個月。在這3個月內,符合條件的主體可以提出商標異議。那些被搶注商標的創業公司可以在這3個月的時間裏,透過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準備證據材料,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

2、已經註冊成功的商標,可以申請無效宣告。

如果被搶注的商標已經過了3個月的公告期獲得覈准註冊了,此時公司可以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請求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商標法》對無效宣告申請有5年的時間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標獲得註冊時間超過5年,就不能以被搶注爲由申請無效宣告了(馳名商標不受此時間限制)。對商評委的裁決,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應該說,商標搶注行爲在世界範圍內都是比較難以根治的,但是部分西方國家爲預防商標搶注出臺的一些立法措施是值得我國學習的。正規情況下,代理公司是應該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幫助他人代理註冊商標申請的事宜的,如果代理公司利用自己的專業職能反而坐收漁翁之利,不僅違反了行業道德,這樣搶注得來的商標,最終也會失去商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