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商標註冊稅點是多少?

一、法律規定商標註冊稅點是多少?

法律規定商標註冊稅點是多少?

商標註冊稅點並不存在,商標註冊需要繳納註冊費,而轉讓商標是需要繳納稅費的。

在中國稅法框架下,知識產權所有權轉讓和使用權轉讓均屬於無形資產轉讓,通常涉及的稅種包括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和印花稅。轉讓商標是需要繳納印花稅的。

在知識產權轉讓交易中,作爲轉讓人的中國居民企業,需將轉讓所得計入應稅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爲25%;在中國無常設機構的非居民企業轉讓人,其轉讓收入應繳納預提所得稅,稅率通常爲10%;如相關稅收協定規定了更優惠的稅率,則優先適用稅收協定條款。如果轉讓人爲個人,轉讓人需就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支付對價的受讓方爲扣繳義務人,稅率爲20%。如果轉讓人爲外國人,則可以適用相關稅收協定(安排)的規定。

《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轉讓人需在中國繳納營業稅,這裏的轉讓人既包括中國居民企業或個人,也包括非居民企業或境外個人,應納稅營業額爲轉讓知識產權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稅率爲5%。對於跨境知識產權轉讓,通常境內受讓方應該代扣代繳營業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在中國簽訂知識產權轉讓合同單位和個人(包括非居民企業和個人),都應在中國繳納印花稅。因此,簽訂知識產權轉讓合同的各方都應繳納印花稅,稅率爲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或萬分之五。

二、商標使用權的價值

商標使用權具有一般價值與附加價值。

1、商標使用權的一般價值與商標本身的價值

任何新註冊的商標的使用權都是有價值的。因爲, 要在一種產品或服務上獨佔性地使用一種商標, 必須經過註冊的過程,這一過程是要支付資金的。也就是必須首先付出一定的代價才能得到這樣一種權利, 這一代價就反映了這一權利的價值。這一價值就稱之爲商標使用權的一般價值。

2、商標使用權的附加價值

商標使用權的附加價值是指與商標所標識的產品服務有關的、 價值中超過一般價值的部分。

商標使用價值的附加值不是一經註冊就會存在的, 它是在商標的使用過程中隨着商標所標識的產品或服務質量的提高而逐步產生的。

商標的使用權的附加價值的形成過程爲: 普通產品或服務 功能型商標 風格型商標 潛力型商標。

商標使用權附加價值的產生過程分爲四個階段:

(1)標識普通產品和服務的商標的使用權沒有附加價值。在這一階段, 商標權只可能有一般價值。

(2) 購買者可以在同種產品或服務市場上觀察到不同品牌之間功能上的差別。購買者會根據這種差別來選擇產品, 這時商標使用權開始表現出來了附加價值,這種附加價值是與產品或服務上的這些 “功能” 相聯繫的。

(3) 各種商標所標識的產品之間出現了風格上的不同, 這樣就滿足了購買者的更多的精神上的需求, 這時商標使用權的附加價值也就隨之而提高了,所表現出來的附加價值不只是功能上的,還有精神上的。

(4) 在達到風格型水平後, 如果生產經營者仍不斷創造, 始終使其商標保持吸引力, 並使這一商標的風格得以延續,使購買者逐漸對這一商標形成了永久的忠誠和信賴, 則該商標的附加價值就會進一步提高, 這種商標稱爲潛力型商標。此時的商標附加價值表明了產品和服務的一貫水平,而且還可以賦予該商品名下的新產品同樣的特質。

商標註冊是屬於知識產權的,註冊並不需要進行繳納一定的費用,只是在進行註冊的時候,因爲申請時需要一定的成本,所以需要繳納一定的申請費用。一般來說是一件需要繳納800元,而一件裏面可以註冊十個商品。只是在進行商標轉讓的時候需要按照個人所得或者是企業所得繳納一定的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