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商標侵權處理方法有哪些

一、服務商標侵權處理方法有哪些?

服務商標侵權處理方法有哪些

服務商標侵權處理方法有先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服務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爲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爲,並可處以罰款。

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服務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哪些行爲是服務商標侵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服務或者類似服務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二)僞造、擅自制造他人服務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服務註冊商標標識的。

(三)在廣告宣傳或者在附贈物、促銷商品上,將與他人服務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爲自己 的商號、名稱、裝潢使用,誤導公衆的。

(四)故意爲侵犯他人服務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爲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五)給他人的服務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三、商標侵權處罰標準是什麼?

根據商標有關規定,對於商標侵權行爲,被侵權人可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採取如下處理措施:

(1) 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2) 收邀並銷燬侵權商標標識;

(3) 消除現存商品上的侵權商標;

(4) 收繳直接專門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 如果採取前四項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權行爲的,或者侵權利行爲與商品難以分離的,責令並監督銷燬侵權商品;

(6) 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以下或者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以根據情節處於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最後,其商標侵權行爲也就是指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工商查處商標侵權行爲這類侵權行爲可以具體分解爲以下四種:

(1)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2)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3)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4)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第一種行爲是假冒行爲,其餘三種是仿冒行爲。

不管是服務商標還是其他類型的商標,面對別人的侵權行爲,商標所有者不可能是一種無動於衷的狀態,可是商標侵權的這些處理方法,都必須要在法律所允許的範圍內,因爲透過其他非法的方式去處理的話,也彌補不了商標侵權給自己帶來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