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刑事案件包括仿冒行爲嗎?

一、商標侵權刑事案件包括仿冒行爲嗎?

商標侵權刑事案件包括仿冒行爲嗎?

工商查處商標侵權行爲這類侵權行爲可以具體分解爲以下四種:

(1)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假冒行爲)

(2)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3)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仿冒行爲)

(4)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第一種行爲是假冒行爲,其餘三種是仿冒行爲。假冒註冊商標是最嚴重的侵害商標專用權的行爲,情節嚴重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法律法規對侵犯商標權行爲的規定: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75條76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1條的規定,下列行爲屬於“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商標侵權行爲:

A.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誌作爲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衆的;

B.故意爲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爲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C.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爲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衆產生誤認的;

D.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註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作爲商標使用,誤導公衆,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E.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註冊爲域名,並且透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衆產生誤認的。

三、引申理解,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可構成侵犯商標權行爲: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相同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可能造成混淆的;

這種行爲是最常見的一種商標侵權行爲。它主要包括四種行爲:

(1)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2)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3)在類似的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4)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近似的商標。

2、銷售侵犯註冊商標權的商品的;

3、僞造、擅自制造與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與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的;

商標標識是商標的載體,是商標的物質表現形式。《刑法》將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行爲確定爲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爲。

4、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反向假冒)

具體是指在商品銷售活動中將他人在商品上合法帖附的商標消除、變動或者更換,冒充爲自己的商品予以展示或者銷售的行爲。

5、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誌作爲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衆的;

6、故意爲侵犯他人商標權行爲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加工、生產工具、生產技術或者經營場地等便利條件的;

7、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爲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作突出其標識作用的使用,容易使相關公衆產生誤認的;

這種將他人註冊商標註冊爲企業名稱的行爲的商標侵權行爲成立的前提是商標申請在先,企業登記註冊在後,往往是企業利用他人商標的知名度搭便車的行爲,這些企業使用他人註冊商標作爲企業的名稱,誤導了消費者,侵犯了商標權人的商標權。

8、複製、摹仿、翻譯他人註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作爲商標使用,誤導公衆,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9、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註冊爲域名,並且透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宣傳或者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衆產生誤認的。

10、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11、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註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作爲商標使用,誤導公衆,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12、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註冊爲域名,並且透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衆產生誤認的。

爲商業目的註冊、使用與他人的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與他人提供的產品、服務的混淆,誤導網絡用戶訪問其網站或其他在線站點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商標侵權就是利用不合法的手段去侵犯他人的權利,對於這種行爲我國也是專門制定了相應的條款,就是爲了讓商標的執法人員在處理的時候可以確切的知道哪些是屬於合法商標,哪些是屬於不合法的,這樣才能保障商標擁有者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