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對於搶注商標怎麼轉讓

一、企業對於搶注商標怎麼轉讓?

企業對於搶注商標怎麼轉讓

商標如果被判定爲是搶注的就會被直接撤銷商標權,根本就無法正當的完成轉讓。

1、如果有證據證明商標申請人在申請之前有接觸或者能夠接觸在先使用人的商標,則可推定申請人具有搶注惡意,可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已經註冊的商標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註冊商標;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商標法》(13年修改版)亦有這方面規定)。即在先使用人可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爲由申請撤銷(宣告無效)。

2、如果無證據證明申請人具有惡意,若在先使用人對商標具有版權的(特別是圖形商標),可依據在先權利進行維權。

即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一條 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進而依據第三十條、第四十一條第二款進行異議、申請撤銷。

3、如果在先使用人所使用的商標未取得其他權利,則應當停止使用該商標,以免構成侵權。

二、商標轉讓的流程是怎樣的?

轉讓註冊商標所應履行的法定手續。在中國,轉讓人和受讓人就轉讓註冊商標事宜達成協議後,應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其具體流程是:

(1)填寫《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書》。申請書採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書式,寫明轉讓商標的號碼、名稱,轉讓人名稱、地址,受讓人名稱、地址、營業執照號,並另蓋雙方印章。

(2)附送有關書件。在提交轉讓申請書時,應同時交送原註冊證,轉讓申請商標合同的副本及其它檔案;

(3)交納轉讓申請費和轉讓註冊費。轉讓註冊商標的申請,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後,報送商標局審定,覈准後刊登於《商標公告》,並將原《商標註冊證》加註發給受讓人,轉讓即告完成。

三、商標轉讓需提供的材料

1、《委託書》:委託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需提供蓋有受讓人章戳的委託書。大陸以外地區的受讓人要在中國申請商標轉讓的,必須委託商標代理機構進行。

2、《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書》:委託代理機構申請商標轉讓的,由代理機構製作後,並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蓋章或簽署。

3、 受讓人的營業執照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協會及其他團體組織的證明檔案複印件。受讓人是大陸地區以外的,不需要此類檔案。

4、特殊證明材料:

1)轉讓人用於藥品、醫用營養食品、醫用營養飲料和嬰兒食品的註冊商標在轉讓時,受讓人需提供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證明檔案,即《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或《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還未取得以上兩證的,提供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同意成立藥品生產或經營企業的批覆檔案;轉讓人用於消毒劑商標的,受讓人需提供衛生防疫部門的證明。

2)轉讓捲菸、雪茄煙和有包裝的菸絲的商標的,受讓人需提供國家菸草主管部門批准生產的證明檔案。大陸地區以外的申請人不需要此類檔案。

3)企業因合併、分離或兼併因故未及時辦理轉讓手續且章戳已作廢的,可不蓋轉讓人章戳,但必須提供轉讓人主管部門的有效證明檔案或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證明檔案。

搶注商標本身就是無效的,在當地商標局還未依法撤銷商標權之前就急於把搶注的商標轉讓出去,雖然有可能受讓方對於商標是搶注的並不知情,但因爲該商標權本身就不屬於轉讓方所有,轉讓方對於搶注商標根本就無權轉讓,商標轉讓的正常流程是建立在商標權受法律保護的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