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搶注商標後起訴應該怎麼辦?
首先,要注意對證據的收集。
因爲只有在證據充足的情況下,纔有利行政執法機關或司法審判機關對某一行爲是否是侵權行爲儘快的加以認定。因此證據是影響案件辦理的前提條件。訴訟法中規定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爲證據。因此我們在收集證據時,也要嚴格遵守這一原則。也就是說,要儘可能的去尋找與案件有關,並能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證據。
這裏所說的證據主要是指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被侵權人的在先權利證明檔案。(包括商標註冊證、專利證明、版權登記證明、與案件有關的獲獎情況證明等)
2、被侵權人的產品樣本。
3、侵權產品樣本。
4、購買侵權產品的證明。這裏主要是指購買發票。在發票上一定要註明,侵權產品名稱、購買侵權產品的地點、侵權產品的價格、銷售人的名稱等事項。
第二步,我們在對證據進行了初步的收集整理後,應該找專業人士進行諮詢。
專業人士會對案件進行初步的分析,並會對細節問題提供專業建議,有利於我們更好的辦理案件。
這裏需要指出的是,對侵權案件的處理大體上有兩種途徑。
1、行政查處。
這種方法的主要優勢在於,查處力度大,查處行動快。對製假者和售假者打擊迅速能有效制止侵權行爲的蔓延。但單獨使用這一方法,很難將法律賦予投訴人的權利用盡。這裏所指的就是損害賠償問題。一般來說,侵權行爲人因實施了侵權行爲會給被侵權人帶來經濟上的損失,同時投訴人爲制止侵權行爲會投入一定的資金和人力,許多企業都希望侵權行爲人因實施了侵權行爲對被侵權人提供一定的經濟賠償,以彌補被侵權人所遭受的損失。現行的《商標法》、《產品質量法》裏也有明確的規定(詳見《商標法》)但由於透過行政機關請求賠償,在執行過程中存在一定的難度,因此被侵權人權利不能用盡。
二、訴訟程序。
適用這一程序的優勢在於,查處力量大,投訴人可以依據有關法律規定,要求侵權行爲人對其實施的侵權行爲給被侵權人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但訴訟程序相對複雜,投訴人很難在沒有專業律師的協助下單獨實施。
具體兩種方法,那一種更好的問題,筆者認爲這裏存在價值選擇的問題,也要根據不同案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第三步,製作投訴書或起訴書。
我們國家商標權的保護力度相對來說還是比較大的,但是還是會發生一些商標被惡意搶注的現象,一旦被搶注,那麼可能會面臨着訴訟程序,所以在,接到相應的訴訟通知的時候,不要慌張,應當注意證據的收集,自己確實沒有做過侵權行爲,那麼自然是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