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可分爲一般商標侵權行爲及商標侵權罪,若觸犯了商標侵權罪是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的,那麼什麼樣的行爲構成商標侵權罪?而商標侵權刑事責任有哪些呢?關於這方面的問題,下面由本站小編將爲你解答。
一、構成商標侵權罪的行爲有哪些
1、假冒註冊商標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假冒商標罪是: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或特別嚴重的。
2、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該罪爲: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或巨大的。
3、非法制造、銷售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規定該罪爲: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或特別嚴重的。
二、商標侵權刑事責任有哪些?
1、假冒註冊商標罪的刑事責任
假冒他人註冊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刑事責任
銷售假冒他人商標商品金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非法制造、銷售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罪的刑事責任
非法制造、銷售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4、企業事業單位犯罪的刑事責任
企業事業單位犯前面三種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面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5、國家工作人員犯罪的刑事責任
(1)《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實踐中,商標侵權行爲只有在達到情節嚴重時纔會構成商標侵權的相應犯罪,此時就需要行爲人承一定的刑事責任。更多具體的商標侵權的內容建議諮詢本站網站專業的律師,讓他們幫助你分析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