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專用權是指哪些權利?

一、商標專用權是指哪些權利?

商標專用權是指哪些權利?

1、使用權:商標註冊人有權利在其註冊商標覈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該商標,在相關的商業活動中使用該註冊商標。

2、獨佔權:商標註冊人對其註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佔權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擅自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3、許可使用權:商標註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透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形式,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

4、禁止權:對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擅自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行爲,商標註冊人有權予以制止。

5、設立抵押權:商標註冊人有權利在經營活動中以其註冊商標設立抵押。

6、投資權:商標註冊人有權利根據法律規定,依照法定程序將其註冊商標作爲無形資產進行投資。

7、轉讓權:商標註冊人有權利透過法定程序將其註冊商標有償或者無償轉讓給他人。

8、繼承權:商標作爲無形財產,可以依照財產繼承順序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二、商標專用權的通用原則有哪些?

通用性是指商標應當具有廣泛的適用性。商標的通用性,是由商標自身的功能需要在不同的載體和環境中展示宣傳商標的特點所決定的,大致可以分爲以下三個方面。

(1)商標在不同環境下的通用性。從商標的識別角度來講,要求商標能通用於放大或縮小,通用於不同背景和環境中的展示,通用於不同媒體和變化中的效果。也就是說,一個成功的商標無論是被放大或者縮小、無論是在近距離還是遠距離、無論是在繁雜的環境內還是空曠的空間中、無論是在動態環境還是靜態環境中,都可保證觀者能及時迅速地識別商標。

(2)商標在包裝設計中要具有通用性。商標應當在產品造型、包裝裝瀟等方面具有通用性,這就要求商標的造型既要美觀實用,還要注意使商標能與特定的產品性質以及包裝裝演特點相協調。

(3)商標在平面印刷、宣傳媒體上要具有通用性。要求商標不僅能適用於製版印刷,還能適用於不同材料載體的複製工藝特點。比如,商標的形象不僅要適用於金屬材料的刻、塑、陶、鍛等複製工藝還要適用於不乾膠材料、霓虹燈材料等複製工藝,以及適用於電視屏幕的複製工藝。

綜合上面所說的,商標專用權是由商標所有人獲得的權利,對於此權利是可以由自己主張,如果要許可他人進行使用,那麼只有簽訂授權的合同,那麼使用權就可以由他人處理,所以,自己的權益和權利一定要懂得如何保護,這樣纔不會讓自己的利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