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續展註冊延遲是什麼意思

一、商標續展註冊延遲是什麼意思?

商標續展註冊延遲是什麼意思

延期續展註冊指的是續展的延長期,商標有效期爲10年,在到期前的12個月是續展期,如果到期了沒有做續展,還可以在到期之後的6個月內做續展,而這段時間叫做延展期。商標局對商標續展註冊申請審查後,核發商標續展證明,不再另發商標註冊證,原商標註冊證與商標續展證明一起使用。

值得一提得是,續展申請與商標的初始註冊申請的程序是不同的,續展申請的目的是透過申請使已經取得的商標專用權利繼續有效,而不是爲了使新註冊的商標獲得專用權。因此法律將續展申請程序規定的也很簡單,所應當提交的材料爲:申請續展的商標註冊證原件或複印件;與原註冊證商標圖形一致的商標圖樣6 份;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商標註冊人只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六個月內提出申請,交納規定的費用,就可以依法獲准續展註冊。

二、商標續展流程是怎樣的?

(一)準備申請書件

1、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標應提交續展註冊申請書1份。

3、直接來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應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複印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4、申請續展的商標爲共有商標的,應以代表人的名義提出申請。

(二)提交申請書件:申請人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的,申請書件準備就緒後,在商標註冊大廳的受理視窗提交,由視窗的工作人員確認該申請書件是否合格。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三)繳納續展規費。如果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續展規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續展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三、辦理商標續展註冊的注意事項

(一)商標註冊人應在商標有效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或者在商標有效期滿後六個月內即寬展期內申請續展註冊,但應交延遲費。寬展期內未提出申請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二)商標續展的類別應按照商品國際分類的類別填寫,如果原核定的商品現屬國際分類的不同類別,但均需續展註冊的,應按類別分別填寫續展申請書,並且註冊原註冊號保留在哪個類別上,其餘的另編申請號。

(三)同一商標註冊人在同一有效期的若干個相同商標,如屬於際分類同一類別的,可以分別續展,也可以合爲一件申請續展。

商標續展和商標註冊的性質是完全不一樣的,商標續展的這件事情也不需要當事人自己向商標局申請延遲辦理的時間,法律上一開始就規定了允許延遲辦理的最長期限,如果過了寬展期的話就不能繼續申請延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