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爭議案件起訴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商標爭議案件起訴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商標爭議案件起訴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商標訴訟的流程主要是:

1、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商標民事糾紛的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進階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較大城市確定1-2個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商標民事糾紛案件。因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爲以及侵犯馳名商標特殊保護權利提起的民事訴訟,由侵權行爲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立案:法院經立案審查認爲符合立案條件的,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

3、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

4、證據交換。

如果商標權人覺得有必要對侵權人的侵權證據進行訴前證據保全,需提交證據保全申請。權利人提供主體資格檔案、權利憑證、被侵權產品和侵權產品的實際使用情況等。

5、開庭審理。

如果是馳名商標,需提供馳名商標認證書。

6、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不服裁定的,自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不服判決的,自 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註冊商標遭受侵害的行爲是哪些?

1、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2、擅自制造或者銷售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的;

3、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後,這類案件由人民法院經濟庭審理。

綜合上面所說的,商標爭議案件在雙方不能協商好的情況之下是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但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流程來,這樣才能確保自己的利益不受到任何的損失,所以,對於案件的處理都是有法律依據的,只有按規定起訴才能獲得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