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侵權是一個字不差嗎

商標註冊侵權不是一個字不差。註冊商標差一個字不算侵權,對於商標侵權的行爲,一般是利用疑似的商標造成消費者無法分辨與正常商標之間的區別,但少一個字的情況下,應當屬於重大的區別,不會造成商標侵權的行爲。如果你的註冊商標和你說的那個註冊商標在公衆面前足以使得大多數人產生認識錯誤,那一般應當認定爲已經構成商標侵權。

商標註冊侵權是一個字不差嗎

《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故意爲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爲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爲的;(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