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集體商標有什麼要求?

註冊集體商標有什麼要求?

註冊集體商標有什麼要求?

1、必須是經依法登記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該企業或事業單位應爲某一組織,可以是工業的或商業的團體,也可以是協會、行業或其他集體組織,而不是某個單一企業或個體經營者。

2、必須有當地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即申請人依法登記並具有法人資格的法律文書,可以是企業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羣衆團體的依法登記註冊的批准檔案。

3、必須制定所申請集體商標的使用管理規則。?

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業活動中使用的商標,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

①集體商標不屬於單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即屬於由多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的社團組織,即表明商品或服務來源自某一集體組織,這一集體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會、商會等工商業團體或其他集體組織,具體的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以集體成員的身份隱退在集體的背後。體現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點;

②集體商標反映在商標的使用上,表現爲,集體組織通常不使用該集體商標,而由該組織的成員共同使用;不是該組織的成員不能使用;每個成員都有平等使用的權力,成員間不存在隸屬關係;同時又必須對其集體成員的使用進行監督,並對違反使用規則的成員進行處理;

③集體商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不得轉讓;

④當集體商標受到侵害而請求賠償損失,應包括集體組織成員所受的損失在內;

⑤當某成員退出該集體時,他就不能再使用該集體商標,當某一新成員加入時,他就可以因獲得成員的身份而使用該集體商標了,這種成員身份是不可以轉讓的,以這種身份關係爲基礎的商標使用權也不得轉讓。

在進行集體商標的註冊時,需要注意註冊人的主體問題。必須是主體的經營單位或者集團。對於申請集體商標的資格標準也必須進行審覈,需要有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在註冊時,還需要注意集團內部是否有相對應的管理準則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