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侵犯商業祕密罪的認定該怎麼進行

對侵犯商業祕密罪的認定該怎麼進行

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如果行爲人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則構成侵犯商業祕密。那麼通常對侵犯商業祕密罪的認定該怎麼進行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對侵犯商業祕密罪的認定該怎麼進行

認定侵犯商業祕密罪,需要從以下四個方面着手進行分析: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爲商業祕密權(商業祕密權利人對商業祕密所擁有的合法權益)以及受國家保護的正常有序的市場經濟秩序。本罪侵犯的對象是商業祕密。

(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國家反不正當競爭法律法規規定,侵犯商業祕密,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爲。

(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依本節第220條之規定,單位亦能構成本罪主體。單位犯本罪的,對其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本條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四)主觀要件。本罪的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爲人有意識地透過多種手段侵犯商業祕密。過失不構成本罪。至於行爲人出於何種動機而實施犯罪,不影響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時可考慮的情節。

二、侵犯商業祕密罪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一)侵犯商業祕密行爲的證據認定問題

1、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侵犯商業祕密的舉證難。

這種舉證難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表現爲權利人的不配合。往往權利人對其擁有的商業祕密不願提供作爲證據,更不願將技術資訊送關相關部門進行鑑定,這就造成行爲人侵犯商業祕密證據上存在問題。

2、對行爲人泄露的資訊是否屬商業祕密的鑑定問題。

如果具備鑑定的條件的話,有關技術資訊應當委託專業權威部門進行鑑定。因爲在審查行爲人泄露的技術資訊是否屬商業祕密時,往往會涉及很複雜的技術問題,法官對這類專業技術又知之甚少,如何來認定該專業技術屬商業祕密。在這種情況下,專業權威的鑑定就顯得尤爲重要。因爲專業人員對專業技術的國內外最新情況比較瞭解,其透過對資料檢索並進行對比分析後得出的結論,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和客觀性。法官是中立裁判者,據以定案的鑑定結論必須進行當庭質證並聽取雙方意見後,結合其他證據進行全面審查判斷後決定是否採信。

(二)關於損失的計算問題

中國刑法規定“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才構成犯罪,如何認定“重大損失”、什麼是“重大損失”便成爲區分罪與非罪的關鍵。“造成重大損失”是構成侵犯商業祕密罪必備要件。在刑事訴訟中,重大損失一般是指被害人由於犯罪人的犯罪行爲而遭受的物質損失,就侵犯商業祕密而言,刑法未對“重大損失”的含義明確界定和說明。在司法實踐中,商業祕密的“重大損失”的計算大致有以下幾種:

1、以商業祕密權利人因侵權行爲遭受的損失作爲定罪量刑的依據。

2、以侵權人因侵權行爲獲得的利益作爲損失。

3、以不低於商業祕密使用許可的合理使用費作爲損失。

經過上文的講解,相信大家已經對對侵犯商業祕密罪的認定該怎麼進行這個問題已經有所瞭解吧。我們應注意的是,爲了獲取和使用商業祕密與披露商業祕密的犯罪分子事先有通謀的單位或個人,應以共同犯罪論處。具體該如何對此罪進行處罰,《刑法》中是有相關的量刑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