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侵權作品銷售者侵權嗎?

著作權侵權作品銷售者同樣構成侵權行爲,如果銷售者不知情且不應該知情,也就是說主觀無過錯,是善意的銷售者,那麼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賠償損失的責任。

著作權侵權作品銷售者侵權嗎?

具體處理方式可以結合實際情況作出處理,銷售有著作權產品,明知是侵權還使用的情況,是算侵權行爲的。如果是不知道情況侵權,建議和對方協商處理。

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可以授權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行使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被授權後,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爲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主張權利,並可以作爲當事人進行涉及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訴訟、仲裁活動。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行爲人有下列侵權行爲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爲,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燬侵權複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複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彙編、透過資訊網絡向公衆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3、未經表演者許可,複製、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透過資訊網絡向公衆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4、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透過資訊網絡向公衆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5、未經許可,播放或者複製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6、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爲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7、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資訊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8、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綜上所述,著作權侵權的作品在銷售過程中同樣構成侵權,銷售者即便毫不知情,也應當對於被侵權人遭受的經濟損失和人身傷害進行賠償,消除侵權行爲及其造成的不良影響,具體侵權案件中會結合具體案情情節處以不同的處罰決定,銷售者進行產品銷售時爲了避免產生侵權責任糾紛,應當明確作品來源及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