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明專利需要多久時間授予
發明專利自申請3年內,專利管理部門可以依據申請人申請,進行實質性審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授予專利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五條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爲撤回。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爲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第三十九條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二、哪些人擁有申請發明專利的權利
根據《專利法》和《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發明專利申請權的歸屬爲:
1、非職務發明創造,發明專利申請權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爲專利權人。
2、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
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爲專利權人。
3、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4、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
5、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研究開發人。
研究開發人取得專利權的,委託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專利法》的規定,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所以發明專利最遲要3年內授予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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