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續展時間一般是多久?

註冊商標續展時間一般是多久?

商標變更和續展一般都在一個月到三個月左右。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爲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

(一)商標變更和續展一般都在一個月到三個月左右。

(二)變更和續展可以一併辦理,時間也差不多。

(三)辦理快慢跟申請人所在地區有關,因爲變更續展處的審查員按地區管轄。

(四)轉讓、續展、變更等成功後會發給覈准轉讓證明、覈准續展證明或通知書,變更合格通知書,不發新的商標註冊證,這些證明或通知書需要和原註冊證一起使用。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爲10年。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12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註銷其註冊商標。商標局對商標續展註冊申請審查後,核發商標續展證明,不再另發商標註冊證,原商標註冊證與商標續展證明一起使用。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條: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爲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我們註冊的商標是有一定的期限的,一般是10年,那在10年之後就要進行商標續展,商標續展的作用是什麼?註冊商標具有一定的使用期,其使用期限自核準註冊之日起,有效期爲十年,對於經過多年使用,已屆有效期的註冊商標,已經形成了一種無形資產,併爲廣大公衆所熟知。其潛在的價值是巨大的。所以當註冊人認爲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依法及時提出續展申請。根據商標法的規定,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提出續展申請。

值得一提得是,續展申請與商標的初始註冊申請的程序是不同的,續展申請的目的是透過申請使已經取得的商標專用權利繼續有效,而不是爲了使新註冊的商標獲得專用權。因此法律將續展申請程序規定的也很簡單,所應當提交的材料爲:申請續展的商標註冊證原件或複印件;與原註冊證商標圖形一致的商標圖樣6份;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商標註冊人只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六個月內提出申請,交納規定的費用,就可以依法獲准續展註冊。

註冊商標經過不斷的續展,使商標專用權成爲一種長久的權利,商標續展的後果是將註冊商標轉換成一個永久的品牌,其蘊藏地商業價值是巨大的,因此商標的續展問題應當引起公民或法人、企業組織的足夠重視,也是爲了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