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的收益是什麼知識產權的收益有哪些

知識產權的收益是什麼知識產權的收益有哪些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爲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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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屬於知識產權收益,離婚時怎麼分割知識產權收益?

一、哪些屬於知識產權收益1、知識產權的收益首先決定於知識產權的類型,例如,專利、著作權、商標、企業字號、地理標識、商業祕密等因其類型不同,收益也各不相同。2、下面以專利爲例進行說明。專利的收益因申請目的不同而又有所區別。一般來說,專利權人的收益從以下幾點來考慮:(1)透過實施來實現收益。(2)交換實現收益:許可、轉讓、評估融資等。(3)佔領市場收益:以專利池(羣)圈佔市場,阻止競爭對手在已形成的或未來市場內發展。(4)另外還需說明一點,根據專利權的生命週期、專利權人維持專利權的成本,綜合運用上述收益策略,以期達到收益最大化。二、離婚時怎麼分割知識產權收益《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二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知識產權的財產性收益爲夫妻共同所有。據此,對於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已經明確但實際取得卻在離婚之後的這部分知識產權性收益,也應爲夫妻共同所有。實踐中以知識產權財產性收益已經明確的時間是否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作爲判斷該部分收益歸屬的標準,具體如下:1、知識產權財產性收益明確的時間在婚前的,即使收益實際取得在婚後,該收益仍爲個人婚前財產。2、知識產權財產性收益明確的時間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則無論收益的實際取得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還是在離婚之後,該收益均爲夫妻共同所有。3、知識產權財產性收益明確的時間在離婚後的,該收益爲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