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辦理了我的著作權登記怎麼辦

別人辦理了我的著作權登記怎麼辦

一、別人辦理了我的著作權登記怎麼辦?

本人的著作權被他人登記的,可以申請撤銷登記,根據規定,有下列情況的,作品登記機關應撤銷其登記:

1、登記後發現有違法情況;

2、登記後發現與事實不相符的;

3、申請人申請撤銷原作品登記的;

4、登記後發現是重複登記的。

二、哪些作品不能辦理著作權登記?

1、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

2、超過著作權保護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三、著作權侵權的行爲有哪些?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爲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製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製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爲。

四、侵犯著作權怎麼確定賠償標準?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因此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難以計算的,可以參照該權利使用費給予賠償。對故意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給予賠償。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權利使用費難以計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爲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在我國,著作權登記是自願的,他人已經依法創作出來的作品,沒有辦理登記並不代表著作權不受法律保護,事實上,作品享有著作權的前提條件是需要具有獨創性,所以,拿着別人創作出來的作品去辦理著作權登記,這樣做已經侵犯他人的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