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註銷註冊商標還有效嗎
公司註銷後法人資格消滅,商標註冊人名義就會改變,公司註銷前如果沒有辦理商標轉讓的,商標局可以撤銷其註冊商標,撤銷後不再具有商標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九條商標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註冊商標成爲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二、註冊商標被撤銷的情形
(一)已經註冊的商標,如有下列情形的,由商標局撤銷該註冊商標,其他單位和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
1、採用了不得作爲商標使用和註冊的標誌的;
2、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
(二)已經註冊的商標,有下列情形的,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
對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1、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2、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衆,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3、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註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
4、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誌,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誌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衆的。
但是,善意取得註冊的除外;
5、申請商標註冊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或者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三)使用註冊商標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商標註冊人限期改正;
拒不改正的,報請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
1、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
2、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
3、自行轉讓註冊商標的;
(四)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並說明有關情況。
(五)使用註冊商標,其商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的,可以視具體情況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
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公司註銷後法人資格消滅,商標註冊人名義就會改變,公司註銷前如果沒有辦理商標轉讓的,商標局可以撤銷其註冊商標,撤銷後不再具有商標權,具體的規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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