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著作權侵權實施地是指哪些
著作權侵權的實施地是指實施侵權行爲所在地,著作權人可以向著作侵權實施地法院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四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侵權行爲地,包括侵權行爲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第二十五條資訊網絡侵權行爲實施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爲的計算機等資訊設備所在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
二、著作權侵權的種類
1、直接侵權未經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許可而以任何方式複製、出版、發行、改編、翻譯、廣播、表演、展出、攝製電影等行爲,均構成對著作權的直接侵權。
這種侵權行爲是主要打擊的對象。
2、間接侵權是指侵權人的侵權行爲是他人侵權行爲的繼續,從而構成間接侵權;
或某人須對他人的行爲負一定責任,而他自己並沒有直接從事任何侵權的行爲。
3、違約侵權這種侵權行爲主要發生在著作權轉讓及著作權許可活動中,如著作權受讓人或被許可人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超出轉讓協議或許可協議的約定使用著作權。
這種行爲既構成違約又構成侵權。
這種情況在計算機軟件轉讓與許可使用中發生比較多。
4、部分侵權侵權行爲人不是全部複製、改編、翻譯或以其他方式不經著作權人的許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是部分侵權使用他人的作品。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規定,著作侵權產生糾紛向法院起訴的,可以向侵權行爲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法院起訴。
而侵權這實施地是指實施侵權行爲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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