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售軟件著作權交稅嗎

個人出售軟件著作權交稅嗎

一、個人出售軟件著作權交稅嗎?

個人出售軟件著作權需要交稅,包括印花稅和個人所得稅

1、印花稅

產權轉移書據應當按所載合同金額的0.5‰貼花,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版權又稱著作權,包括有關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權利,是作者及其他著作權所有人對作品所享有的專有權利。所以,對個人轉讓著作權應當按所載合同金額的0.5‰繳納印花稅。

2、個人所得稅

個人轉讓著作權區分轉讓使用權和轉讓所有權。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所以,個人轉讓著作權的使用權,應當按照“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軟件著作權轉讓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作品的名稱;

(二)轉讓的權利種類、地域範圍;

(三)轉讓價金;

(四)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三、軟件著作權包括哪些權利?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衆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複製權,即以印刷、複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數字化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衆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透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視聽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公開傳播或者轉播作品,以及透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衆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資訊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衆提供,使公衆可以在其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製權,即以攝製視聽作品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彙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透過選擇或者編排,彙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綜上所述,不管是哪一種作品的著作權,出售個人著作權需要繳納稅費,但是,個人出售軟件著作權不交增值稅。同時在結尾的部分要提醒大家,出售軟件著作權時必須要簽訂書面合同,在合同中要載明作品名稱,轉讓權利種類,轉讓價格等基本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