繪畫著作權申請的主體是誰?

一、繪畫著作權申請的主體是誰?

繪畫著作權申請的主體是誰?

凡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和專有權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請作品登記。

著作權登記工作是爲貫徹《著作權法》的實施,適應著作權人和有關權利人的實際需要而設立的,這些工作在明確著作權人的合法權利等方面發揮着積極的作用。權利人可將已登記的事項作爲擁有權利的初步證明,在人民法院或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處理著作權糾紛案件時,登記證書可作爲證據使用。

美術作品或攝影作品申請登記的,申請人除按上述情況提交有關材料外,還需提交作品照片兩張,一張貼在作品登記申請書左下方空白處,並在上面蓋騎縫章,另一張隨材料提交。著權登記工作是爲貫徹著作權法的實施,適應著作權人和有關權利人的實際需要而設立的,這些工作在明確著作權人的合法權利等方面發揮着積極的作用。權利人可將已登記的事項作爲擁有權利的初步證明,在人民法院或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處理著作權糾紛案件時,登記證書可作爲證據使用。

二、保護著作權的條件是什麼?

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作品受法律保護的實質性條件,而僅僅是對作品的含義以及受保護的作品種類進行了規定,並明確排除了不保護的對象。

書籍也是有自己的著作權,書籍的作者可以去保護自己的著作權,避免自己的著作權被他人侵犯,而影響到自己的利益。

著作權的保護對象是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而這些作品要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方式複製。一般來說,所保護的主要是:文學作品、繪畫作品、符號作品、影像作品、工藝美術品等立體作品、表演作品、音像作品等以及激光唱盤、多媒體等新的作品形式。

繪畫作品完成之後,作者可以獲得相應的著作權,這些著作權是受法律保護的,不能隨意的侵犯,著作權既包括著作財產權,也包括著作人身權,對著作人身權來說,不可以進行轉讓,也不可以繼承,歸著作權人個人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