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侵權人獲利如何判斷?

一、著作權侵權人獲利如何判斷?

著作權侵權人獲利如何判斷?

著作權侵權人獲利應當是根據實際的盈利所得額來判斷。著作權是一種民事權利,侵犯著作權的行爲屬於民事侵權行爲的範疇。我國著作權法吸取《民法典》有關侵權行爲規定的特點,並借鑑其他國家的立法通例認爲認著作權侵權行爲具有下述一些既不同於物權侵權行爲,又有別於其他類型知識產權侵權行爲的特點:

1、侵權對象的特點:財產權與人身權同時被侵害;多項財產權與人身權同時被侵害;作爲與現代社會文化、科學事業的發展休慼相關的法律,著作權法率先將對債權的侵犯規定爲侵權行爲,保證了債權當事人即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出版者權利的順利實現。

2、侵權行爲主體的特點:在一定民事侵權行爲中,由一人單獨實施的單獨侵權行爲,是最常見、最普通的侵權行爲。除此以外,還有一種由二人或二人以上由於共同過錯造成他人損害的共同侵權行爲:在著作權侵權行爲中,除了上述兩種形式以外,還存在着第三種形態,即由數個行爲人分別對同一權利人進行的侵害。

二、著作權侵權行爲的認定原則是什麼?

1、過錯原則:根據一般規定及著作權法的具體規定,過錯是著作權侵權認定中的一項原則。

2、損害原則:侵權行爲是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爲,該行爲造成了損害後果。無損害後果的行爲,不構成侵權行爲。由於侵權行爲總是與損害後果相聯繫,因此一些學者將侵權行爲稱爲侵權損害。

3、公平原則:公平原則在民事權利保護領域已得到比較廣泛的運用。對此,有學者認爲,它可以補救具體民法法規的不敷使用,在法律缺乏具體規定的情況下,法官可直接根據公平觀念作出裁斷,確定當事人間權利義務和民事責任的分派。

著作權侵權行爲一旦能夠認定,那麼是需要承擔相關的責任的,主要就包括有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在沒有構成犯罪的情況之下的話,需要對於受侵權人進行一定的賠償。這主要指的就是民事方面的賠償,一般是按照實際的損失來進行賠償的,如果沒有辦法確定的話,就是按照對方的獲利程度來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