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明專利申請後多久公示
發明專利經實質審理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授予專利權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而專利申請後,應該在3年內申請實質審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三十五條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爲撤回。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爲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第三十九條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二、使用還未得到授予的發明專利權怎麼辦
在實際中,要遇上這種情況的,權利人也不用擔心。
因爲按照我國法律對專利的保護,在專利申請授權後,專利權就肯定受到保護了。
但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到授權前,權利也受到保護,只是程度不同,表現形式也不同。
就發明專利申請而言,從向專利部門申請日起到該申請公佈前,這階段的申請還處於保密階段。
但對發明專利的保護就表現在對該發明專利申請後有同樣主題的申請,因爲跟之前的相牴觸就將喪失新穎性,最後不能授予專利權。
所以說,申請發明專利的,在該申請公佈到被授予專利權前這一階段是“臨時保護”階段。
在這期間,申請人雖然不能對沒有經過其允許實施其發明的人提起訴訟,要求禁止侵權,但還是可以要求其支付適當的使用費。
如果對方拒絕付費,申請人可以在獲得專利權之後行使提起訴訟的權利。
因此,這一階段申請人只有有限的獨佔權。
如果對方不停止侵權的,專利權人可以在專利權被授予之後,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專利法》的規定,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申請實質審查,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授予專利權,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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