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客體 保護

知識產權客體 保護

國家大力的發展知識產權法規,透過法律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主體的合法權益,透過法律打擊違法行爲,保證知識產權市場平穩執行,也能激發人們創造、發明的積極性。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知識產權保護客體範圍有哪些

根據《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的規定,知識產權保護範圍包括下列客體的權利:

(1)文藝、藝術的科學作品。

(2)表演藝術家的表演、錄音和廣播。

(3)人類一切領域的發明。

(4)科學發現。

(5)工業品外觀設計。

(6)商標、服務商標、廠商名稱和標記。

(7)制止不當競爭。

(8)在工業、科學、文學和藝術領域內由於智力活動而產生成果的一切其他權利。

根據作爲《世界貿易組織》WTO一攬子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有關規定,知識產權保護範圍包含下列權利;

(1)版權與鄰接權。

(2)商標權。

(3)地理標誌權。

(4)工業品外觀設計權。

(5)專利權。

(6)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

(7)爲披露過的資訊專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