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協定的保護範圍與原則是怎樣的?

一、知識產權協定的保護範圍與原則是怎樣的?

知識產權協定的保護範圍與原則是怎樣的?

知識產權協定的保護範圍是由專利的說明書和附圖來確定的,申請的專利一般分爲三個種類,而針對這三個種類的不同,對於這三個種類保護期限也有所不同,保護期限最長的種類爲20年,其中也有一些情況會導致保護期終止。

二、專利保護的期限

專利分爲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

發明專利,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如產品的製造方法或工藝、材料的配方、藥品的配方等。

實用新型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凡是產品結構、形狀或者結構和形狀相結合,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中都提到 " 新的技術方案 " ,簡單地講就是要有創造性,要比現有技術先進,比現有技術落後就不能申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這裏強調 " 外觀 " ,即外表。如工藝品、包裝箱、包裝袋、包裝盒都是屬於外觀設計,近幾年,本市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相當多,佔專利總申請量中的 80 %。

發明的保護期是 20 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保護期是 10 年。從申請日起開始計.

1、發明專 利 —— 20年

2、實用新型 —— 10年

3、外觀設計 —— 10年

須注意的是專利保護期的起始日爲自申請日起計算,而不是專利授予日。

三、保護期終止的情況

1、保護期屆滿;

2、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3、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在我國申請知識產權的專利之後,民事主體在限定的年限範圍內,若是他人想要使用自己的專利,是需要支付相應的費用的,但是超過了年限之後,知識產權也是不能得到保護的,這是由於保護的原則,是爲了使得設立該專利的主體的積極性不被打擊。